(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9月修订)规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审议事项包括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决策等,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表决方式为举手、记名投票或签字,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需载明意见并签字确认,保存不少于十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