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秋云))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秋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会计专业知识丰富。提名人已核实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声明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