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可《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认可公司为填补即期回报摊薄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有利于保护股东利益。公司将在发行获批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