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渤海汽车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海纳川及间接控股股东北汽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渤海汽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纳川持有的北汽模塑51%股权、廊坊安道拓51%股权、智联科技100%股权、廊坊莱尼线束5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北汽集团和海纳川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4.75%股份;交易完成后,合计持股比例将增至67.68%。海纳川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36个月内不转让。渤海汽车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免于发出要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