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旨在全面评价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评价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控股公司,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与运行缺陷,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结合定量与定性标准,非财务报告缺陷以财产损失金额及负面影响为认定依据。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纪检法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评价工作并推动整改。年度评价报告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与年报同步披露,内容包括评价范围、缺陷认定、整改情况及有效性结论。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