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9.93%股权及其下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100%出资份额或股权,并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富创优越100%股权。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与公司及相关方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遵循市场惯例,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选用恰当,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评估相关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