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该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完善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行该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