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9.93%股权、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富创优越壹号、贰号、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各100%出资份额,并向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未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