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适用之代理人委任表格)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理人委任表格,适用于H股股东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任大会主席或指定其他人士作为代理人,出席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公司1616会议室举行的会议或其延期会议。
股东需填写以本人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数目,并签署本表格。若未填写股份数目,则视为登记名下的所有股份均受该委托书约束。代理人将根据股东对决议案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无具体指示,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两项普通决议案:一是《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二是《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股东应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以明确表决意见,否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
股东若委派非大会主席的人士为代理人,须删除“大会主席,或”字样,并填入代理人姓名。每位股东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理人,代理人无需为公司股东。委托书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机构,则须加盖公章或由负责人签署。
H股股东须将签署后的代理人委任表格,连同经公证的授权文件副本(如有),于会议举行前24小时送达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本表格释义以公司2025年9月29日发布的临时股东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