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爱世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507)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发布本公告。内容涉及该公司与三个苹果产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的公告,有关买卖协议的完成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提出要约(“联合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中定义者具有相同含义。
董事会宣布,已委任荣高金融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该公司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获准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其职责是就要约的条款以及接纳要约事项,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此项委任已获得独立董事委员会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的批准。相关意见函件及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将载于后续发布的综合文件中。
董事会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应咨询持牌证券交易所、注册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告由董事会成员梁国雄(主席兼执行董事)代表公司发布,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当日执行董事为梁国雄先生及谭淑芬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慧敏女士、刘友专先生及李冠霆先生。
公告声明,其内容遵循联交所GEM上市规则要求,全体董事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并确认经合理查询后,公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准确完整,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亦无遗漏导致误导的事项。公告将刊登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保留至少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