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印章、数据资产等,公司可启动离任审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两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任免除。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须继续履行公开承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披露承诺履行情况。如存在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情形,公司可追究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