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获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经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事宜。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388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9月29日,行权价格为7.53元/份。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