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為適應戰略發展需要,增強核心競爭力,健全投資決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資決策的效益與質量,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設立董事會戰略投資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該委員會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獨立董事,董事長及兼任總經理的董事為委員。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委員會設主席一名,由董事長擔任,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委員離任時自動喪失資格,需依規定補足人數。若獨立董事辭職導致人數不符規定,該獨立董事應繼續履職至新任產生,公司應在六十日內完成補選。
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研究並建議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重大投資融資方案、重大資本運作及其他重大事項;制定ESG價值理念與行為準則,審查ESG履行情況,監督年度ESG報告披露,並向董事會彙報或提出建議;檢查相關事項實施情況;執行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其提案經審議後提交董事會決定。
決策程序方面,由管理層負責前期準備,經總經理辦公會初審、編製可行性報告、評審後形成正式提案,提交委員會審議。會議應提前三天通知,緊急情況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決議須過半數通過,表決方式為舉手或投票,臨時會議可通訊表決。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議案及結果須書面報董事會,與會人員負有保密義務。
本工作細則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施行,由董事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