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2025年9月29日临时股东会批准生效。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关联交易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关联人之间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关联人包括关联自然人(如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和关联法人(如控制公司或被公司控制的法人、持股5%以上法人等)。过去十二个月内或协议安排生效后可能成为关联人的,视同关联人。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须履行审批程序。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需合理预计年度总额,超预计金额或协议重大变更须重新履行程序。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类交易累计计算。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下共同投资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价格应参照政府定价、市场价或合理成本加利润确定。制度同时明确信息披露、内控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