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告,该规则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制定战略规划、决定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管理信息披露、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多项职权。重大事项如增资、并购、章程修改等须经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风险管理及战略与ESG五个专门委员会。董事应具备期货、金融、法律或会计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独立董事须满足独立性要求,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且最多可在两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表决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致公司受损,参与董事须赔偿,但表决时明确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