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更换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瑞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34)董事會宣佈,李忠成先生已辭任公司秘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的授權代表,以及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16部的法律程序代理人,自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李先生確認,其與董事會之間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其他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或聯交所注意的事項。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鄒醒龍先生已獲委任為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鄒醒龍先生於公司秘書及法律領域擁有逾15年工作經驗,現為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企業實體解決方案助理副總裁。此前曾任一家大型科技企業集團香港辦事處的法律顧問。鄒先生以優異成績於曼徹斯特都會大學取得英國及香港法律學士程度文憑(專業共同試),並於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另持有香港理工大學企業管治碩士學位。鄒先生具備香港高等法院律師資格,為香港律師會會員,同時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及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會員。
董事會對李先生在任期間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並歡迎鄒醒龍先生獲委任。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陸波先生、陸曉靜女士、白薇女士、邵松先生及吳瑞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鮑小豐先生、沈誠先生及蔣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