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通知,同时按香港联交所要求刊载股东大会通告。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下午15:00在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号盛大科技园A座18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5,225,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950%。其中A股股东497人,代表股份393,292,072股,占比45.9914%;H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41,932,976股,占比4.9036%。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表决程序采用记名投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股东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