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公司设证券部门作为董事会秘书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秘书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不得有《公司法》禁止的情形或被监管机构处罚记录。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任期三年,可连任。公司应在原任离任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合规培训等事务,是公司与交易所的联络人。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保障知情权。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