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范围及交易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禁止在敏感期买卖股票。董事、高管须在规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禁止在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减持股份。减持需提前披露计划,每季度检查交易披露情况。股份变动须在两日内披露。因司法执行等导致减持的,应按方式适用相关规定。任期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股不足一千股可一次性转让。制度还规定了可转让股份计算方式及违规责任,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