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霍海红))
本人霍海红,被提名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本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最近12个月内无前述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派能科技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完成上交所独立董事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