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299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7370%,反对占0.2399%,弃权占0.0231%。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