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23,419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故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行差异化分红。公司以总股本314,800,000股扣减回购股份后313,076,5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6,892.29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根据计算,实际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0900元,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约0.0895元。以2025年9月15日收盘价29.71元/股为基础,两种方式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分别为29.6200元和29.6205元,差异小于1%,对股价影响较小。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