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由3-5名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议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下设工作组负责信息收集与会议筹备。委员会需审阅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督导内部审计对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检查,评估内控有效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