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制定本制度。公司严禁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禁止垫付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禁止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行为。允许基于真实交易的经营性关联交易,但须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财务部门须严格审核支付依据,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董事长为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发生资金占用时,公司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向监管部门报告。董事、高管违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