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相关人员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须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达到规定标准的交易、关联交易及诉讼事项需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并督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及时报告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或不准确的,将承担相应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