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涉及变更用途、置换预先投入、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的,应重新论证并披露。节余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等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需履行监督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