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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新能源(00451.HK):致新注册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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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致新注册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51)通知各新註冊股東,根據香港上市規則及公司細則,股東可選擇日後公司通訊的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公司通訊包括董事會報告、年度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

股東可選擇以下四種方案之一:(1)瀏覽公司網站www.gclnewenergy.com登載的公司通訊網上版本,取代印刷本;(2)以郵寄方式僅收取英文印刷本;(3)以郵寄方式僅收取中文印刷本;(4)以郵寄方式同時收取中英文印刷本。公司建議股東選取方案1,以支持環保並節省成本。

股東須於隨函附上的回條上勾選所選方案並簽署,於2025年10月30日前寄回或親身交回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將已填妥及簽署的回條掃瞄本電郵至451-ecom@vistra.com。若屆時未收到回覆,將被視為同意收取網上版本,日後僅獲發公司通訊已登載於網站的通知。

股東可隨時透過郵寄或電郵向公司或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提出不少于5個工作天的預先書面通知,更改通訊語言或收取方式。即使選擇網上版本,若訪問困難,可透過郵寄或電郵提出要求,公司將免費寄發印刷本。中英文網上版本亦會同步登載於公司網站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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