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工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昕晖))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昕晖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且最近12个月内无前述情形。无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记录,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非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被提议解职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