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工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稿))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制定审议稿)共七章三十七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制定目的及依据。第二章规定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第三章明确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职权。第四章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第五章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第六章明确决议执行、信息披露及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第七章为附则,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