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决策程序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提供重大事项材料,经委员会评审后报董事会审议。会议召开需提前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