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适用于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行为,明确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等期间买卖股票。相关人员须提前申报买卖计划,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或短线交易。减持需遵守比例限制,集中竞价任意90日内不超过总股本1%,大宗交易不超过2%。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不低于5%。离职、被立案调查等情形下禁止减持。制度还规定了股份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共同遵守要求及特殊情况下的减持处理。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