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财务资助行为,防范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外部主体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包括借款、委托贷款、承担费用等。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获同等条件资助除外。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特定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单笔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12个月内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公司应签订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资助成本不低于公司同期融资利率。约定期限届满后继续资助视同新事项,需重新审批。公司应披露财务资助信息,并在被资助对象逾期或出现财务困难时及时披露风险及补救措施。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与后续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检查。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