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任职等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密工作、媒体求证、合规培训及督促董事高管履职等。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文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