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泰和新材拟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占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总数的2.74%。其中,2名因客观原因离职,涉及57,000股;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涉及57,000股;预留授予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涉及42,000股。回购价格为8.60元/股,因客观原因离职的另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57,213,183股变更为857,057,183股。该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并需履行信息披露及减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