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谊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披露。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823,4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6497%。会议审议议案与通知一致,未有修改。会议表决程序合规,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7,810,090股,占99.9827%;反对5,778股,占0.0074%;弃权7,627股,占0.0099%。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占99.9542%。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