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丰特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控制权、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或进行利益输送。须严格履行承诺,配合信息披露,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应确保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质押或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规定,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发生重大事项变化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本规范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