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适用于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重大差异等情形。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其他重大错误包括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变更、重大诉讼、担保、合同或交易等。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差异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调查差错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对年报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调岗、降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可并处经济处罚。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以临时公告披露。季度报告和半年报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