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任免、高管聘任等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研究董事及高管的任职条件、选择程序,广泛搜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被提名人同意。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由主席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