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符合以下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属核心技术信息,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披露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其他严重损害情形。涉及国家秘密或违反保密规定的事项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与关联人因公开招标、拍卖导致的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防止信息泄露。相关事项须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报、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并登记归档。已暂缓、豁免的信息若被泄露或出现传闻,应及时核实并披露。相关人员违规处理信息将被追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