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主体。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应分类预计、累计计算,定期披露实际履行情况。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