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财务资助行为,防范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明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接受方应提供充分担保。公司不得为深交所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且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的情形除外。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包括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风险防范措施、董事会意见等。逾期未收回资助款项的,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制度同时明确了信息披露、审批程序及风险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