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截至公告日,王崇恩未持有公司股票,无应履行未履行的承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保障经营事务正常开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董事林永森暂代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自2025年9月28日起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公司董事会对王崇恩在任期间的辛勤工作和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