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决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董事会议案由特定主体提出,须符合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职权范围。会议通知应提前10日(定期)或5日(临时)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以现场方式为主。董事原则上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情形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签名,永久保存。决议公告前,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