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6月26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决策性会议和非决策性会议,以现场会议为基本形式,必要时可采取书面传签方式。决策性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不得采取书面传签方式表决,且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会议提案、通知、召开、表决、记录及档案管理等内容,确保董事会依法合规、高效运作。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