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并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董事会由7-18名董事组成,含4-8名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占比过半。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可授权其在特定限额内决策。公司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ESG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表决须过半数董事同意,部分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还规定了董事会议案提出、通知、出席、表决、记录、信息披露及决议执行等程序。本规则经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