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重点城市或重点区域的加盟商或联营商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金用于加盟或联营门店经营,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合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资助利率不低于合同生效时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单个门店资助上限100万元,同一加盟商或联营商及其关联方资助上限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及风控措施,要求对被资助对象进行信用和偿债能力评估,必要时由第三方提供担保。逾期未收回款项的,不再追加资助,并采取催收或司法途径。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