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说明)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作出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会认可的情形;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