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方式募集的资金,须用于特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投向。公司应制定详细使用计划,确保公开、透明和规范。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使用过程中严禁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闲置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需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披露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及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