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解任等离职情形。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原董事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须完成工作交接,审计部监督并提交报告。离职后三年内忠实义务有效,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须配合核查。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