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披露信息。重大事件发生或预计发生时,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内幕交易防范及违规责任等内容。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